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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水利工程質量水平,推動水利建設高質量發展,記者今日從四川省水利廳獲悉,近日,省水利廳印發了《四川省水利建設市場轉包違法分包和出借借用資質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2023年度)》(《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和出借借用資質行為,為全省大興水利、大辦水利、辦大水利營造良好的市場準入環境、競爭環境、消費環境,保障水利工程建設行穩致遠。
據悉,此次專項整治檢查對象包括2022年以來下達了中央、省級預算內資金和水利發展資金的,且截至3月31日前未辦理完工驗收的在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不含非工程措施類、以工代賑類項目)。其中,同一項目涉及多個標段的,至少檢查一個標段。
《工作方案》指出,此次行動將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至4月30日的自查階段,全面整治階段(5月5日至10月30日)、鞏固提升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自查階段,項目法人和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自行梳理準備材料,依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水利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暫行辦法》進行自查,對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并針對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自律長效機制。
全面整治階段,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將對本級監管項目開展全面檢查,水利廳相關項目主管處室根據在項目監管系統填報的檢查及處理情況,在每個市(州)隨機選取1-2個問題項目開展“回頭看”督查,每個市(州)選取1-2個未查出問題項目進行督導復查;對未按要求及時報送材料的市(州)、縣(市、區)進行重點督查。
鞏固提升階段,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排查的問題建立臺賬,核查整改落實情況和行政處罰情況,實行閉環管理。根據檢查排查出的問題認真總結,加快建立相應長效機制,堵嚴管理漏洞。
此外,本次專項檢查還形成了“五個一”的具體工作措施,即為約談一批、掛牌一批、處罰一批、曝光一批及懲戒一批。《工作方案》明確,將對存在主要人員不到崗履職、變更手續不完善等問題的單位進行現場約談,通報問題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時限,并對重大違法違規項目進行掛牌督辦并依法查處,對所有查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和出借借用資質等違法行為的,必須責令當事人立即糾正違法行為,并移交屬地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處罰,不得“以罰代管”或“以管代罰”。
同時,《工作方案》明確,各地要建立對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公開曝光制度,定期公開公示違法案例。行動結束前,各市(州) 水利(水務)局要向水利廳報送至少1個典型案例,及時對被追究責任或行政處罰的單位、個人同步實施信用懲戒,對涉嫌犯罪的,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堅決禁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記者 魏捷儀 責任編輯 何齊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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