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2022年11月23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26期)。
其中,海南龍昆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潤德發倉儲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生產的精選青豆角(包裝日期:2022-08-26,規格型號:300g/盒),檢驗項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0.81mg/kg,標準值為≤0.05mg/kg。
倍硫磷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農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豆類蔬菜中倍硫磷殘留限量值不得超過0.05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倍硫磷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倍硫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
第三方數據顯示,廣州潤德發倉儲有限公司實控人為大潤發控股有限公司。
關鍵詞: 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