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體記者 劉磊 通訊員 杜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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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營商環境離不開司法的保障,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既是踐行法治的主力軍,又是推進法治的主陣地,在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方面責無旁貸。
我州法院是如何優化營商環境的?又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近日,本報記者專訪了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黃家俊。
記者:請問全州法院2022年在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黃家俊:2022年,在州委堅強領導和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州法院高度重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在全省率先出臺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恩法十條”,發布破產審判白皮書,出臺《企業破產案件預重整工作規程(試行)》等3項制度,幫助困境企業盡早擺脫危機,破產重整成功的企業數量全省第二;5項優化營商環境先行試點經驗全省推廣,數量全省第二;審判執行工作12項主要指標穩居全省前三,華清電力破產案在2022年全省營商環境大會上獲省委副書記、省長王忠林點贊。
記者:據悉,“恩法十條”出臺后,受到企業界普遍好評,請問目前具體取得了哪些實效?
黃家俊:一是全州法院結合黨員干部“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以及“百名法官進百企”活動,深入企業走訪,大力宣傳“恩法十條”,提振市場主體信心。包括兩級法院院領導在內的163名法官結對企業184家,走訪226次,切實為企業發展解憂紓困,解決實際困難94個,增強了市場主體的獲得感。
二是全州法院以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為抓手,推動“恩法十條”落實落細,使司法活動對企業生產經營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對涉企案件做到快立快審快執,全環節綠色通道,全流程信息化監控,涉企案件線上線下評估率均達100%。
記者:我們知道,破產重整是救治困境企業的重要途徑,請問州中級人民法院在這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黃家俊:我院主動把審判工作融入黨委、政府工作大局,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切入點,充分運用破產重整制度,保市場主體、保民生、穩就業,盡最大努力挽救危困企業,11家企業重整成功,居全省第二。成功審結了華清電力等一批在全州、全省有較大影響的破產重整案件,得到省州領導批示肯定,多次在全省破產審判工作會議作經驗交流發言。華清電力破產案在投資金額(拍賣成交價15.1億元,后續投資75億元)、創造稅收(每年1億元以上)等方面創全省破產審判史新高。長友農業破產案獲評全省破產審判典型案例。和潤集團4+1關聯企業破產案獲評全省首批優化營商環境紅榜案例。
記者:2023年全州法院將如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黃家俊:一是全面落實“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對涉企案件快立、快審、快執,樹立恩施法院訴訟維權“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獲得感最強”的良好口碑。
二是持續開展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嚴格落實“恩法十條”,遵守八項承諾,加大對企業的保護力度,持續整治涉企司法違法違規突出問題,加大監督問責,對發生影響營商環境重大問題實行“一票否決”。
三是加大破產案件審理力度。充分發揮破產重整功能,探索預重整,推動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實質化運行,盤活更多困境企業。優化管理人選任機制,進一步強化執轉破工作,有效促進企業新陳代謝。
四是注重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定期發布優化營商環境紅榜案例,爭取更多改革試點,開展更多“小切口”改革,總結提煉一批認可度高、行之有效的改革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擦亮營商環境建設恩施品牌。
